旅行社分别对应“红黑榜” 游客可按星级选旅行社
昨日,记者了解到,随着《广西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实施,桂林市近期将对旅行社进行星级评定,首批星级旅行社将于10月产生。届时,游客将可以按星级自由选择旅行社。
据了解,广西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划分与评定是广西首次采用量化标准对旅行社评定等级,也是广西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重要内容。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办法》规定,在广西区内设立并正常营业一年以上的旅行社(分社)均可以参加等级评选。旅行社等级划分的条件以旅行社的经营年数、营业条件、服务项目、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等16个方面为依据。《办法》满分为200分,将根据分值多少把旅行社划分为一星级至五星级五个等级,星级越多,表示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水平、信用程度越高。
据介绍,经评定后的各等级旅行社全部依排名顺序在媒体上公示。对达到五星、四星级的旅行社和一星级以下的旅行社分别以红榜、黑榜特别公示。具体为:评分等级达到五星级、四星级列入红榜,得分在30分以下(含30分)的或经营一年以上尚没有资格参与信誉等级考核的列入黄榜,连续在黄榜一年以上的或处以“停业整顿”的旅行社列入黑榜。
其实,早在去年12月,桂林市就已经率先在全区范围内对26家国际旅行社进行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根据各旅行社基本条件、经营业绩等综合能力划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级。业内人士表示,通过实施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将进一步发挥桂林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引导、服务与监督职能,也为消费者提供直观、可信的旅行社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级标识,做到“明白消费”。